与癌症药物治疗相关的过敏反应包括输注反应(Infusion Related Reactions:IRR)和即时过敏反应。输液反应常见于以靶标药物为代表的,因注射蛋白质药物而发生的不良反应,而过敏反应是经IgE抗体参与的免疫应答引发的超敏反应。
输液反应的发生机制并不十分明确,普遍认为靶向药物的输液反应机制与化疗药物机制不同,当靶向药物与靶点分子、多种血液细胞、癌细胞间相互作用后,释放细胞因子引发输液反应。因细胞因子在全身循环扩散,故出现的症状也多种多样。细胞因子的释放量越大,症状越严重。
输液反应多发生于含蛋白的靶向药物中,非人源化抗体发生输液反应的风险更高,如鼠源嵌合抗体的利妥昔单抗和西妥昔单抗。抗体的人源化程度越高风险就越小。与输液反应相关的患者方因素包括:有过敏既往史,合并有呼吸疾病等。
过敏反应的发生,当免疫系统将抗癌药物的分子结构或者成分识别为抗原(过敏原)时诱导lgE参与反应,释放组胺,白三烯,前列腺素等,这些释放物质的游离可导致即时性过敏反应。常用抗癌药物中容易引发即时性过敏反应的有紫杉类和铂类制剂。
※lgE一种免疫球蛋白,存在于肥大细胞表面抗体上,其与抗原物质结合后传导信号促使细胞分泌组胺,并促进急、慢性炎症的发生,这是一个免疫反应的过程,主要由lgE参与的免疫反应称为Ⅰ型过敏。
输液反应具有非特异性特点,往往没有明确的诊断标准。要从发烧,发冷,出疹子,呼吸困难和血压下降等典型症状中综合分析后才能判断。多数输液反应为轻、中度症状,很少发展到重症。有上述类似症状,并出现荨麻疹,潮红,喉咙紧绷和呼吸困难时更倾向于过敏反应,重症时出现喘鸣和意识丧失,循环系统衰竭。
表 : 主要靶向药物的输液反应出现频率
药物名称 | 抗体特征 | 轻中度症状发生 | 重症发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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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妥珠单抗 | 人源抗体 | 40% | <1% |
贝伐单抗 | 人源抗体 | <3% | 0.2% |
西妥昔单抗 | 嵌合抗体 | 12% | 3% |
帕尼单抗 | 人源抗体 | 3% | ~1% |
表 : 铂类制剂致敏频率
缩写 | 药物名称 | 发生频率 | 发生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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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DDP | 顺铂 | 5~20% | 4~8疗程之间 |
CBDCA | 卡铂 | 1~44% | 6疗程后增加 |
L-OHP | 奥沙利铂 | 10~18.9% | 多数发生于6疗程后 |
【发生时间和经过】
输液反应不需要抗原参与,多数都发生于初次输液开始后的24小时内。初次给药曲妥珠单抗时发生率达40%,第二次之后的给药发生率显著下降。西妥昔单抗的输液反应有90%发生于首次给药。给药速度与输液反应的发生率有关。
过敏反应的发生时间因药物各异,紫杉类药物的过敏大多数发生于初次给药,铂类药物则经剂量累积后发生。给药后越早发生过敏反应的,症状越严重,严重的药物过敏可能导致支气管痉挛、血压下降等循环系统衰竭,甚至致死。抗癌治疗过程应中尽可能在早期发现过敏症状。
目前没有输液反应与过敏反应的明确诊断标准。参考CTCAE v4.0的评级标准帮助临床诊断。
表:输液反应
注射药物及生物制剂后的不良反应 | |
---|---|
Grade1 | 轻度的一过性反应;不需中断点滴;无需治疗 |
Grade2 | 需中断治疗、点滴;对症治疗(抗组胺药物、非甾体药物、麻醉、静脉输液等)有迅速应答;需要≤24小时的预防性给药 |
Grade3 | 延迟(短时间中断点滴,或对症治疗后无迅速应答);经一次改善后又复发;因继发症状住院治疗 |
Grade4 | 威胁生命;需紧急处置 |
Grade5 | 死亡 |
表:过敏反应
注射药物及生物制剂后的不良反应 | |
---|---|
Grade1 | 一过性潮红或皮疹;<38℃的药物性发热;无需治疗 |
Grade2 | 需中断治疗、点滴;对症治疗(抗组胺药物、非甾体药物、麻醉、静脉输液等)有迅速应答;需要≤24小时的预防性给药 |
Grade3 | 延迟(短时间中断点滴,或对症治疗后无迅速应答);经一次改善后又复发;因继发症状(肾脏损伤、肺浸润)住院治疗 |
Grade4 | 威胁生命;需紧急处置 |
Grade5 | 死亡 |
输液反应 | 联合曲妥珠单抗的方案 | 联合雷莫卢单抗的方案或单药 | 联合贝伐单抗的方案 |
联合西妥昔单抗的方案或单药 | 联合帕尼单抗的方案或单药 | 联合阿柏西普的方案 | |
过敏反应 | 联合顺铂的方案,联合奥沙利铂的方案,联合紫杉醇的方案,联合卡铂的方案 |
使用西妥昔单抗和紫杉醇治疗前,需要做预防性给药处理。输液反应在初次给药时发生率最高,第一次给药前,必要通过医学检查测量生命体征,如血液检查和心电图。
轻症的可降低点滴速度或停止点滴,缓解后多数患者可以再给药。可以考虑使用激素类药物减轻症状。
停止给药,尽可能清理输液管内的残留药物,开始生理盐水输液,观察。轻症的,经充分观察且无症状时,可以考虑再给药;中度症状以上的,开始激素和抗组胺药物治疗;重症的开始辅助呼吸,使用急救药物。发生药物过敏后原则上不再使用该药物。当无其他治疗方案时,为了抗肿瘤治疗再次使用过敏药物是没有安全保障的。
使用易发输液反应或过敏反应的药物治疗时,陪伴家属和所有医务人员之间应共享信息,观察用药患者。除了初次给药易发过敏的药物外,特别注意铂类药物多次治疗后才发生过敏反应的特点。